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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8年11月12日 15:14             点击:[]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学术文化氛围,提高我校学生的学术科研水平,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由校团委具体组织实施,科研处负责项目评审和业务指导。各学院的组织申报工作由各学院团委负责。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学生科技活动,对学生申报项目给予积极的指导并提供必要的实践和实验条件。

二、项目类别

按照项目成果进行类别划分,将申报类别分为以下三种: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科学生申报。

2、社会科学类(含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语言等)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科技制作发明。

三、项目申报办法

1、学生科研基金主要资助学生从事课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项目。

2、学生科研基金项目分资助和立项项目两类,资助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分为800元、1500元两类。

3、学生科研基金项目倾向低年级学生申报,在校注册的全日制大一、大二可申报(中医七年制可放宽到大三学生)全部三类项目,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可申报社会科学类、科技制作发明类项目。

4、项目申报人应按照申报表要求认真拟订研究方案,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名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

5、申报项目须有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

6、各学院申报项目数为第一临床医学院不超过14项,第三临床医学院不超过12项,第二临床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不超过10项,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不超过5项,校团委直接推荐8项,含校级组织、远志学校等。

7、各学院先组织对申报学生(包括研究生)项目进行初评,于1月9日等额上报至校团委,上交材料为:项目申报书(电子稿,命名为序号+学院+项目名称)、项目汇总表(电子稿,须排序)。联系人:王越颐。

四、项目评审

校团委、科研处将对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项目进行分类评审,并于1月下旬下达立项和资助项目通知。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表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科研基金项目汇总表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委员会

(团委代章)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报送:校党委、团省委

抄送:党校办、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科研处、教务处、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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