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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通知

关于举办2017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2017年03月15日 00:00      团委       点击:[]

各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大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质,全面展示我校大学生艺术文化修养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浙教办体〔2017〕17号)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重点

艺术节主题为“民族魂?中国梦”。各项活动的项目和内容均要围绕主题,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性,突出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美、向善、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使各项活动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大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要着力推动戏曲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在校园的传承与发展,抓好艺术类社团的建设与培养。

二、组织部门

主办:校团委、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

协办:各学院分团委

三、活动项目和对象

本次艺术节活动力求覆盖全校师生。

根据省大学生艺术节的有项目分类和活动对象有关规定,本次艺术节活动主要分类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作品类、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等四类。其中,艺术表演类和学生艺术作品类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我校在读本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参加对象为校领导;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参加对象为在艺术教育上有研究和见解的全体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活动形式和要求

活动形式为以学院为单位围绕活动主题,根据活动项目要求自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深入广大师生的各类艺术文化活动,深入挖掘大学生艺术素养和创新创作能力,培育优秀作品,为参加省大学生艺术节做准备,同时主办单位将通过展演、展示和网络发布等方式对优秀作品予以推送和推广。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7年3月中旬至4月底)为各学院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学生的参与面与普及面,广泛宣传发动,部署有关工作,着力让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1项艺术活动。

第二阶段(2017年5月)为优秀艺术作品报送阶段。各学院将本单位优秀作品报送主办方,其中,表演类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5日,其余类别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6日。

第三阶段(2017年6月)评选、加工、录制、推选优秀作品参加2017年省大学生艺术节。

六、报送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报送材料相关规定.docx

团委

2017年3月15日

上一条:转团省委《关于招收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 二十 期学员的通知》

下一条:转《关于征集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徽、 吉祥物美术作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