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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通知

关于建立学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

2015年03月05日 00:00      团委       点击:[]

各学院分团委、团支部、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20号)的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干部队伍优势,动员团学干部、青年学生力量利用互联网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络主旋律,校团委拟建立一支网络宣传员队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1.网络宣传员的基本要求

政治素质过硬、熟悉网络工作、责任心强等。包括但不限于团委书记、副书记,院(系)分团委书记,班级团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院学生会、学生校园媒体负责人、网络新媒体类社团负责人等。

2.数量目标

各团支部按照班级为单位,每班推荐1-2人。各校级学生组织分别推荐3-5人。各分团委可以在名额分配数量目标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数量规模。

二、联系机制

校团委组织成立校级网络宣传工作组,成员为校团委委员,校团委书记为组长。建立网络宣传员QQ群 (“浙中青年好声音”群号:428283984)、微信群(待建)等工作联系协调载体,各分团委书记加入QQ群。

三、主要职责

建设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重点在于发挥队伍成员的作用,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巩固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作出积极贡献。职责如下。

1、按照统一部署,踊跃参与全团“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集中传播“青年好声音”,在网络上大力唱响青年思想引导的主旋律,形成强劲的青春正能量。

2、对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指定的内容在个人微信、微博、QQ、飞信、人人网及青年学生聚集度较高的论坛等网络空间进行转发、评论。

3、对团中央官方微博、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博,团省委官方微博、公共微信,校团委官方微博、公共微信(浙中大博雅传媒),以及学院团组织官方微博、公共微信加关注,对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进行转发、评论。

4、按要求到指定的网络空间参与跟帖、转帖、评论工作,及时发声,自觉针对网络上的错误言论和思潮进行正面信息传播,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

5、对各学院分团委、团支部及各校级组织举办的活动信息在“浙中青年好声音”QQ群内提前3天进行预告交流,以便扩大校园文化活动宣传面,提升团学工作影响力。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分团委及各校级学生组织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扎实推动有关工作落实。

2、请各分团委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各团支部,完成本院网络宣传工作组的建设工作,开通QQ群、微信群等联系平台,并保持平台活跃。

3、请各分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于3月11日前,将各学院网络宣传员名单以电子版形式(附件2)报送至团委办公室,联系人:蒋建伟,邮箱:455060358@qq.com。

4、校团委对网络宣传员实行基础信息管理及常态化动员机制,建立“浙中青年好声音”QQ群工作联系协调载体开展各项团学宣传工作。

附件:1、学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名额分配表

2、学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1-2压缩 点此下载.doc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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